計量儀器分為兩類,一是電能表,二是互感器。指示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屬于測量類表計。 電能表俗稱電度表,是計量電能的一種表計。根據精度它分為標準電能表和計量用電能表兩種。標準電能表,是檢測校準計量用電能表的儀器。等級可分為0.01,0.02,0.05,0.1級;計量用電能表分為0.2,0.5,1.0,2.0,3.0級。一般家用電能表,不低于2.0級。
當電壓高于500伏,電流大于幾十安時,電能表需連接電壓電流互感器一同使用。 電流互感器也稱比流器,它的一次電流從零點幾安到上千安,二次電流為標準的5A(1A)。電壓互感器也稱比壓器,高精度變壓器。它的一次電壓從幾伏到上萬伏,二次電壓為標準的100V(100/√3V)。 互感器等級分為0.01,0.02,0.05,0.1級標準互感器。0.1,0.2,0.5級計量互感器,一般計量用互感器都為0.2級以上。
Ⅰ、Ⅱ、Ⅲ、Ⅳ類高壓計量裝置應在1個月內進行首次現場試驗。Ⅰ類電表至少3個月,Ⅱ類電表至少6個月,Ⅲ類電表至少每年現場檢驗(比對)1次。Ⅰ、Ⅱ、Ⅲ、Ⅳ高電表三四年,Ⅴ類電表4~6年要開展周期輪換。 Ⅴ類電表數量大,裝置面廣,以前規程規定每5年輪換1次,由于工作量太大,絕大多數供電企業做不到,每年的電量不明損失可觀。現在電表驟增,按新規程,可以抽檢。采取同一廠家,型號的單相電子式電表,可按上述輪換周期,到期抽檢10%,如達到技術要求,則其他類型電表,允許再延長使用1年。待第2年再抽檢,不滿足技術要求時,要全部輪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