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該數量翻了一倍還多,因此,買房咨詢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注,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并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zui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現在有些有“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在收取訂金后,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zui后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一個客戶毀約。
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買房咨詢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定是:房地產的風險責任,自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由轉讓人轉移給受讓人(即購房者);但轉讓當事人約定自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的,從其約定。
不看裝潢看做工,好的裝潢都會讓人眼前一亮,買房咨詢有時高明的裝潢可以把龜裂的墻角,發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必須要注意做工問題,尤其是墻角、窗沿、天花板的收邊工序是否細致,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視,同時購房者還要查詢售房者與該房產的承租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根據《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定:轉讓已經出租的房地產,租賃雙方當事人已經依法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該租賃合同由房地產受讓人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