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車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市財政局支付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3.59億元,其中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1.83億元,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1.76億元。
圖/福田汽車
2月26日晚間,福田汽車(600166)發布公告稱,公司接到國家開發銀行通知,收到北京市財政局支付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3.59億元(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 2021 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批)的通知》(財建【2020】473 號)相關通知)),其中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1.83億元,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1.76億元。
福田汽車表示,本次收到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不影響當期利潤,將直接沖減公司應收新能源補貼款,對公司現金流及降低資金占用產生積極的影響。
電池網注意到,去年11月,財政部下發了《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批)的通知》,提前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用于2019年度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
通知顯示,2021年共安排新能源汽車補貼375.8529億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156.89億元,占比41.74%;2016-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218.96億元,包含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11.62億元,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63.63億元,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143.7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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