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產業化數字經濟發展的先導力量。在園區建設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和林格爾新區數聚小鎮、智能制造產業園、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基地和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工業園區等專業園區相關配套建設,推進園區重點行業和區域移動物聯網絡建設與應用,以空間集中帶動數據匯聚和產業集聚,做強做大數字經濟,使數字經濟規模再上新臺階。在產業引進方面,要突出各園區產業鏈發展現狀與特色打造方向,差異化集聚一批電子信息制造和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項目和企業,抓龍頭、帶中小、顯特色、重本土,切實做好補鏈延鏈,推動數字產業向中高端產業鏈延伸。在統籌推進“數字內蒙古”建設方面,推動5G大規模應用,加快形成普遍性數字化場景和多樣化數字生活,擴大數字資源的公眾開放,多方面激活數據資源要素潛力,加快培育數字產業驅動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提升數字經濟對數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的影響力和支撐作用。
要通過薪酬激勵、創新攻關“揭榜掛帥”、研發經費使用便利化、稅收減免等體制機制創新,激發數字科研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升創新效率和效能。要構建數字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重點培育一批具備自主研發能力的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供應商,有效促進創新資源在區域、部門、行業間優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