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體工程建設。需要做好現場勘察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成情況,以及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當中環保設施配套建設、完成以及運行等。其中,重點是要現場做好排污口、在線監測設備運行、采樣點位及數量的勘察。
(2)工藝流程分析。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內容,結合技術人員現場介紹,嚴格做好生產從原材料到.終產品全過程的工藝線路勘察,終點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是建設項目的具體生產工藝、生產規模、工藝流程,根據現場勘察掌握的情況,核查其是否與當初的批復設計要求一致。
(3)污染因子調查。針對建設項目的生產工藝特點,需要現場勘察了解該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污染因子及其排放情況。如污水、廢氣、廢棄物、噪聲等,并根據污染物現場勘察,重點要現場勘察污水排放量、廢氣排放方式、進出口管道的具體位置及尺寸等,廢棄物是否采取了相應的防滲、防淋和防塵措施。
(4)防治措施核對。現場核對建設項目污染防治措施情況。具體來說,就是要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等所提出的具體的污染防治措施,逐項逐條的現場核對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得到了嚴格的貫徹執行。經現場勘察核對相關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夠**或需要進一步的整改**,應認真做好登記,并提出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