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活性污泥法的處理系統一般由初沉池、曝氣池、二沉池、污泥排放及回流系統等部分組成。廢水首先進入初沉池,通過初步沉淀去除部分不溶解固體,同時也可穩定流量。沉淀池的出水依次進入曝氣池,該池是常規活性污泥法的核心,廢水與池內的活性污泥充分混合,同時通過風機向池內曝氣,一方面可防止活性污泥在池中沉淀,使其處于懸浮狀態與廢水充分接觸 ;另一方面向池中提供充足的氧氣,促進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和繁殖。
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在有氧的環境條件下分解廢水有機物,并將一部分營養物質吸收同化,終起到凈化廢水的作用。曝氣池的出水進入二沉池,該池是對泥水混合液進行固液分離的關鍵環節,一般采用重力沉降、氣浮法或膜分離等方法實現活性污泥和廢水的分離。二沉池的排水即為系統處理后的出水,排出的污泥需要另做處理。一般而言,為了維持曝氣池中活性污泥的動態平衡,部分二沉池產生的污泥要通過污泥回流系統送回曝氣池作為接種污泥,另一部分多余的污泥則通過污泥排放系統外排。
通常采用活性污泥法處理的生活污水 BOD5 濃度應大于100mg/L,當BOD5 過低時微生物將不能得到足夠的營養源,其新陳代謝將受到抑制,終導致廢水處理效果變差。但 BOD5的含量也不宜太大,因為活性污泥采用的是有氧代謝方式,而廢水中氧氣的溶解度很低,若 BOD5 的濃度過高,有機物分解就會消耗更多的氧,容易導致系統缺氧,終影響污染物的處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