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以下七類建筑需要加固改造: 1、如果現有建筑物超過使用壽命,但不具備重心施工條件,則結構主體需要加固。 2、建筑物的原始構件會影響正常使用。當必須移除它們時,原始結構的力傳遞路徑會發生變化。此時,需要加固。 3、原有建筑應增加機電設備、電梯、自動扶梯等。應在荷載增加時進行加固。 4、原有建筑的使用功能發生了變化,部分建筑結構需要加固。 5、由于在原有建筑的屋頂或室內增加樓層,導致荷載增加,相關建筑結構需要加固。 6、當電梯平面位置和建筑物主體發生變化時,需拆除原有樓梯,封閉樓層洞口,并加固新洞口。 7、由于建設項目中設計變更或施工失誤,局部位置的拆除和重建需要加強。
建筑物為什么要加固呢? 1、設計達到使用年限,或在現有的規范下原結構不能滿足要求。現在一般的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當達到50年或在未達到50年前,經結構鑒定,需要加固。經過08年的四川地震,出了新的抗震規范,而原有建筑物不能滿足現有的規范要求,那就需要進行抗震加固。 2、辦公用改成商業用,這樣樓面荷載增加較多等。建筑之所以是要加固,是因為加固可以增加建筑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的期限。在房屋加固中,我們會發現房屋經過加固,使用起來更加放心,再也不用擔心房屋的安全問題。
進行加固改造工程要遵守六項原則。 一是建筑加固改造方案制定的總體效應原則。在制定加固方案時,除考慮可靠性鑒定結論和委托方提出的加固內容及項目外,還應考慮加固改造后建筑物的總體效應。 二是建筑加固改造材料的選用和取值原則。按結構材料種類和性能取用。 三是荷載計算原則。嚴格按照《建筑結構荷載規范》取值進行加固驗算。 四是承載力驗算原則。應考慮結構在加固時實際手里程度及加固部分的應力滯后特點,以及新舊結構共同工作的結合程度,對加固部分的設計取值進行適當拆減,并對相關構件在荷載力加大后的承載力進行驗算。 五是安全儲備原則。加固后的建筑物應有足夠的安全儲備。 六是經濟適用原則。加固改造中盡量不損壞原結構,并保留其有利的結構構件,避免因不必要的拆換而造成的浪費。盡量不改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使用空間。